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我司对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进行了公开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和采购人确认,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PX2025ZB-022
二、项目名称: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序号 | 投标供应商名称 | 资格、符合性审查情况 | 投标报价 (元) |
1 |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875000.00 |
2 |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879000.00 |
3 |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 通过 | 8800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
供应商名称 | 排名 |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 1 |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 2 |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 3 |
五、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A | 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 | 1 | 875000.00 |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 深圳市宝安区兴华路南侧荣超滨海大厦B座1005室 |
六、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宝安区规划土地监察领域行政复议工作专项法律服务 服务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12个月的服务。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1、投标供应商评审得分及排名: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评审得分 | 排名 |
1 | 上海中联(前海)律师事务所 | 85.40 | 1 |
2 |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 27.35 | 2 |
3 | 广东联建律师事务所 | 33.74 | 3 |
2、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张英杰、陈闹兴、欧湘富、王婷、庄滢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的规定计取并下浮2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00)。
九、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0月18日
十、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76号
联系方式:庄工 0755-27876368
名 称: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龙井社区湖滨东路21号鹏翔招标代理四楼
联系方式:肖工0755-81773448
项目联系人:肖工
电 话:0755-81773448
鹏翔招标代理(深圳)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五日